婚前房产不公证离婚后归谁?
其他答案
你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 展开
2015-05-27 12: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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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说法是有问题的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这样的说法无疑是用物质来变相的限制了一方离婚的权力 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约定 我给你介绍大坪正街捷恒律师事务所的彭律师 他长期承办婚姻家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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