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黄石有一处房产出售,已经跟买家及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合同注明是不贷款,一次付清的,但是注明是不过货,只办理委托卖房公证,因为买家说这个房子是买给他弟弟的,只要我们一起去办理一个委托卖房公证-即由我们委托他卖房之内的公证,签字后就付房子的全款给我们,我想知道这样对于我卖家是否有风险?风险在哪里?因为我刚在百度查到说是如果代理... 展开
我黄石有一处房产出售,已经跟买家及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合同注明是不贷款,一次付清的,但是注明是不过货,只办理委托卖房公证,因为买家说这个房子是买给他弟弟的,只要我们一起去办理一个委托卖房公证-即由我们委托他卖房之内的公证,签字后就付房子的全款给我们,我想知道这样对于我卖家是否有风险?风险在哪里?因为我刚在百度查到说是如果代理人以后发生经济纠纷,都要委托人承担???还有就是如果公证签了字,但是当天未收到或收齐全款,这个公证还即时生效吗?委托人如果发现交易有问题能否申请撤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