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购房合同,在产权办理一项说如果是因为政府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开发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我是否可以添加点条款来保障我自己的利益呢?添加什么条款呢?
其他答案
可以添加这么一条: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2015-05-25 09: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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