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应届毕业生高新创业优惠政策咨询-国税
问国税管理部门:股东和公司全体员工全都是应届毕业大学生(都是2007年7月毕业于暨南大学,并且都暂缓就业,户口在广州市)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从事信息技术开发和服务。在广州市注册企业后在国税管理部门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有哪些?这些优惠在那里办理?(如市级部门还是区级部门)?
其他答案
凡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全部返还孵化企业。 凡孵化企业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第一次销售之日起2年内,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90%返还孵化企业。 根据创业者的意愿,经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创业服务中心可以以参股、合资等形式向孵化企业提供“种子”资金或科技贷款风险担保的融资服务,参股资金不超过孵化企业注册资金的50%。 展开
2010-11-08 17: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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