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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开始是手工刻字版,后来房开商要求改为电子版合同,所以去重新签了一份新合同 。但是在这份新合同上房开商去掉了他们违约责任,当时由于疏忽就在合同上签字了。能按原来合同要求房开商补偿违约金吗?另外,新合同上把名字也搞错了,能不认可这份合同吗?

陈慧钰|2015-05-24 09: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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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的幸福

如果新的合同只有购房方的违约责任而没有出售方的违约责任~那你可以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因为合同约束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电子合同与手工合同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时间问题~如果你跟开发商签了电子合同~而这份电子合同是房产管理部门拟定的制式合同的话~就不会存在说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没有的问题~只有可能是部分责任没有明确规定~那你是可以就这份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去要求合理的司法解 展开
2015-05-24 10: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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