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现在我户籍所在地新站区磨店乡面临拆迁,家庭人员夫妻双方和一两岁孩子,我非农业户口,老公和孩子是农业户口,因为我是非农,所以在拆迁补偿中本享受45平米/人,非农只能享有30平米/人,现在连独生子女享有的另外35平米也取消了,我想问我这种原祖籍为农村户口,因1999年上学户籍有原地迁往合肥蜀山区,为学校集体户,但学校未... 展开
律师您好,现在我户籍所在地新站区磨店乡面临拆迁,家庭人员夫妻双方和一两岁孩子,我非农业户口,老公和孩子是农业户口,因为我是非农,所以在拆迁补偿中本享受45平米/人,非农只能享有30平米/人,现在连独生子女享有的另外35平米也取消了,我想问我这种原祖籍为农村户口,因1999年上学户籍有原地迁往合肥蜀山区,为学校集体户,但学校未给分配工作及房屋补助,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和其他非农户籍享有同样补偿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