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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房产纠纷咨询

大家好,我是南京的一个客户。我在2013年6月份通过泰州某房产中介公司与泰州的一名客户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产总价是36.5万,合同约定是2013年9月要完成交易,否则由买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后买方支付了1万元定金,在7月底前买方支付了5.5万首付款,我把房屋先过户到买方名下,以便于买方申请剩余的30万银行贷款。但... 展开
兰连月|2015-05-23 12: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苏又臻

1、据你所讲,应是买方构成违约,买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是具体需要看双方合同约定;2、如果你同意买方的约定,就看买方能否按约履行,如果不能按约履行,你还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2015-05-23 13:24
来自北京市

李玉锁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如果谈得下来就谈,谈不下来就直接仲裁吧,你可以到当地居委会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律师费用。然后律师会告诉你到底要提交哪些资料。你资料提交后,基本上就没有你什么事了,剩下的就交由律师来打理。你就打电话问问进度就可以了。
2015-05-25 12:50
来自北京市

海天驿

在法律上当然是对方违约,如果同意,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可以考虑房产收回的做法解除合同,
2015-05-23 13:28
来自北京市

qiangzhi221

诉讼解决可以减少很多的麻烦,可以与本律师联系办理诉讼代理事宜
2015-05-23 13: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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