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房产纠纷咨询
大家好,我是南京的一个客户。我在2013年6月份通过泰州某房产中介公司与泰州的一名客户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产总价是36.5万,合同约定是2013年9月要完成交易,否则由买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后买方支付了1万元定金,在7月底前买方支付了5.5万首付款,我把房屋先过户到买方名下,以便于买方申请剩余的30万银行贷款。但... 展开
其他答案
1、据你所讲,应是买方构成违约,买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是具体需要看双方合同约定;2、如果你同意买方的约定,就看买方能否按约履行,如果不能按约履行,你还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2015-05-23 13: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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