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的优势怎么体现?
父母全资赠与我的个人房产,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现开发商办理房产填我的名字,配偶必须签放弃,配偶不签字,我办不了房产证,更不能体现父母的个人赠与。拿着赠与协议去办公证,公证处也不办理。拿着协议和父母去开发商处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也不办理。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朋友想想办法。
其他答案
你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5-05-23 09: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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