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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去的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可是我后悔卖了,能要回来吗

fengj9773|2015-05-22 11: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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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jinwen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查看你当时所签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当时的国家法律,若符合则按照你合同中条款执行;倘若不符合,合同无法律效率则土地仍归原来的人所有使用。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转让 展开
2015-05-22 11:52
来自北京市

云海网络

借条还是收条,如果是借条的话,还钱就可以了,如果是收条的话,那要看协议的内容了。
2015-05-22 11:35
来自北京市

jiangshanh

办不了过户的,首先要把集体证办成个认证才能卖的!这种情况,你只能和买家去商量,不行就官司,你的赢面会比较大,只不过道德上有点过不去。。。
2015-05-22 12:08
来自北京市

wybfl

你好,你可三方再商量,要赔钱,要按合同办。
2015-05-22 12:02
来自北京市

昵 称

如果资料齐全的话,你最好通知你下手的买房子的买家快到房管局把房子的过户办了。办过户要的资料以房管局的规定为准。因为房产是以在房管局办理的过户为产权转移的条件的。你们后来的两个买家都没过户房子,房子还在原业主名下,要是原业主做得狠一点,只要他到房管局挂失产权证,登个遗失声明,两个月左右就能重新领回房产证。那他再以低价卖给别人,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2015-05-22 12:40
来自北京市

wang9653

只要还没过户都可以不卖。但是如果你已经签署了双方合同或三方合同,那么这已经受到法律的保护,你们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即按签署的合同里面的有关条款进行。
2015-05-22 12:32
来自北京市

网虫冲浪

合同上没有写的费用,应按国家规定交。要是不想卖,承担违约责任可以不卖
2015-05-22 12: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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