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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份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签署两个人的署名吗

英语直通车|2015-05-21 18: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kmand

楼上的两条回答都是错误的。1.对于你父亲被误导签订的协议,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民事行为,人民法院也无权决定是否撤销,而会要求你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土地使用权虽然是公民的民事权利之一,但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使用制度的我国,是一种需要基于特定法律和特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民事权利,作为民事主体的你父母和你叔叔无权擅自处分这种权利,如果要处分,也必须要依据一定的批准 展开
2015-05-21 18:50
来自北京市

杨树枝

可以租赁农村房屋,翻建房屋需要办理审批手续,赔偿难以归你,如过户到你朋友名下由你朋友获得拆迁。
2015-05-21 18:43
来自北京市

热血燃情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展开
2015-05-21 19:07
来自北京市

夫甲夫甲

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买卖的。你们签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民事合同,如当时和你姑姑签的是做过公证的永久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话,对你就相当麻烦了。不过都是一家人吗?最好协商。及时你们去法院也是先调解、调解、再调解,最终达不成一致只有法院判决了。
2015-05-21 19:23
来自北京市

饭团翻土

申 请 书村领导:我叫朱讷讷,今年33岁,是河南省郑州市十八里河小刘人。2001年和丈夫刘百军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05年丈夫不幸去世,公公将房产过户给前妻名下,我和孩子无家可归,在外流浪漂泊至今。为了有一个固定的住所,让孩子能有书念,结束流浪生活,本人准备在本村盖新房三间,但苦于没有房基地,恳请村领导考虑我们娘俩的实际情况,给 展开
2015-05-21 19: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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