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两人名女方占60%,之后女方将男方所付房款全部清偿且公正但房产证未变更,卖房需男方签字同意吗
补充问题:要卖一套商住两用的二手房,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名,其中女方占60%。两人分手后女方将男方当初所支付的房款全部清偿给了男方,即此时房款100%由女方支付,并与男方签订协议,并且该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但未办理过户,即现在房产证上仍然是两个人名。现女方想将房子经中介出售,那在交易中还需要男方出面签字吗?
其他答案
您好! 这要看做的是什么样的公证和公证书里的具体内容。第一;如果做得仅仅是对产权所属的公证,那么在交易过程中还是需要男方到场签字,并且陪同过户的。第二;如果公证内容中包含了买卖委托的内容那么男方就不需要到场了,但是需要男方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的原件,女方持公证书一个人就可以办理了。
2015-05-17 15: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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