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样,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也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街道办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调查核实,经区房改部门审查后,报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媒 展开
新《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样,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也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街道办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调查核实,经区房改部门审查后,报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 新《办法》还要求,西安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管理档案,定期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停止享受廉租住房待遇。廉租住房申请人如果对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不如实申报取消申请资格 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将由西安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