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把自己房子卖了,本来是很顺利的,可是今年房产局加税,买家居然让我和他一起付全额房产税25%!(来自南宁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请问我应该付吗?合同上面写的很清楚,所有关于房产的税务都有买家来出!!!!可是买家一直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呀!,请问我该怎么办?急急急急急!!!!谢谢!!!!!
其他答案
这应该是营业税全额增收吧,新增的税费由谁交应该分不同的情况分析:(总的说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定) 一是合同中没有关于营业税的约定。按照合同法“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的原则,由法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即卖方承担。 二是合同对新增税收有特别约定。按照合同法约定优先原则,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合同约定的交纳方交税。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多增加的税费由 展开
2015-05-17 12: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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