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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做房屋过户

我老公和我结婚时,他属于再婚并有几个子女,我与老公婚后育有一女,13年后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产证的名字是老公的,买房13年后也就是结婚26年老公病逝,病逝前两个月他写了一份“自立遗嘱”,明确他过逝后房子由我一人继承,但是现在我要过户,自立遗嘱公证处不认,这叫我怎么办?
徐秋实|2015-05-17 11:3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襄 儿

一般自书遗嘱的效力,基本上是不被认可的,但是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的问题,那就是通过法院确认遗嘱的效力,若是真实意思表示,且是死者亲笔书写的话,是会被法院认可的,那样的话,你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其次,因为你们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的比例,那么你老公所占的份额是50%,这部分份额按照继承顺序来说的话,是由配偶父母子女来共同继承的。故你对房子的份额是很大的,你也可以 展开
2015-05-17 12:21
来自北京市

shoubuliao2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015-05-17 12:28
来自北京市

姑苏e族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015-05-17 12:09
来自北京市

ELLEBOY

向法院起诉。
2015-05-17 11:56
来自北京市

小景子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5-05-17 11: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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