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购房,我们离婚我能分一份吗?
我们在结婚前,我老公就婚前购房了,但其中有贷款还没有还完,现在他还用他的工资还款。我们结婚后他也没给我书面财产约定,工资各管各的。现在我们在闹离婚,这套房我能分一份吗?
其他答案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然视为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孙某丈夫的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丈夫无法证明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配偶就被视为参与了贷款的清偿,尽管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丈夫却应该归还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数额中的一半并可以考虑贷款利息。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 展开
2015-05-15 11: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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