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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已给兄弟家我还需出赡养费吗

房产在我家三姐弟不知情的情况下,弟媳在家已将房子在房产局已“买卖”形式过户到其儿子名下,房子评估15万,办理手续费她花去7000元。为此事我伤透了心,当时父母的房子是单位分配公用房,国家房改实行买断还是我出的钱,平时家里的大头费用包括母亲的赡养一直由我承担,姐姐条件不好过程中承担极少部分,父亲住院的费用全部我出。目前三姐弟都... 展开
yinyue6|2015-05-12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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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来讲,赡养老人是儿女义务。 从情理来讲房子更名自己不知道,确实不讲究。 我觉得你应该多关注一下父母,老人是无辜的,早饭都没了,你怎么还能关心别的呢?!
2015-05-13 09:31
来自北京市

送给我的好朋友

你好,关键是你父母的态度,甚至于都可以将房子拿回来。关于赡养父母,那是每个子女的义务,你就别以这个那个理由推脱也推脱不了。至于你说的什么人身伤害罪,中国法律里没有这么一个东西。
2015-05-12 15:26
来自北京市

chen0596cong

父母还健在,房子怎么可能过户到一个孙子名下?父母与这个孙子签了赠与协议或买卖协议?具体可以先向父母核实,如系伪造签名,可以主张买卖协议无效。
2015-05-12 15: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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