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2011出租给房客,租合同3年,到2014年到期,到
我的住房2011出租给房客,租合同3年,到2014年到期,到期后房客未签合同继续住在里面,2015年4月我通知房客办好手续,合理调整房租,他不同意,要我向法院起诉,我只有他身份证号码,没有复印件,请问可以起诉吗,他是陕西人,我怎么办?
其他答案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2015-05-08 11: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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