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关于地价差价的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厦门市买了一处房产(属于商业用房),房价很低(带点政府补助的意思),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在购买合同中规定“如果出让房产,需要补足地价差价”,其中“地价差价”是什么意思?我完全没有明白
wangyitongsy|2010-11-04 10:39

其他答案

英语直通车

首先需要给你解释一个概念---土地出让金(land-transferring fees) 。它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 展开
2010-11-04 18:3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