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房屋的承租人)在2000年时按照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的政策,买下了当时的租赁房.同住人共有7人(包括本人),按照要求需要每个同住人签字.当年我在崇明工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父亲叫我的儿子代我签了名字.我的父亲于2005年去世,母亲于今年的3月去世,直至今日我才看到那本房产证,上面的共有情况是我父亲和我妹妹的名字... 展开
我的父亲(房屋的承租人)在2000年时按照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的政策,买下了当时的租赁房.同住人共有7人(包括本人),按照要求需要每个同住人签字.当年我在崇明工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父亲叫我的儿子代我签了名字.我的父亲于2005年去世,母亲于今年的3月去世,直至今日我才看到那本房产证,上面的共有情况是我父亲和我妹妹的名字.我和儿子,母亲,2个侄女都不是共有人.而且我的一个侄女当年也不知道签字这回事,至今她的签字是谁的笔迹也无从查起.那么请教赵律师一个问题:当年我儿子(20岁)替我签字是否有效(无委托书).我侄女的签字又是怎么一个说法? 我已退休,户口在售后公房中,我他处无法,退休前住在单位的家庭宿舍公房里,我是否能住回我的那套售后公房里? 谢谢! 急盼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