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聊城楼市白皮书政策篇
   
 

     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12年,温家宝总理多次在各种场合指出要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十八大后,中央仍然紧守调控大门。在本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行业未有过多提及,但调结构保民生无疑是新一届政府经济工作的重心,房地产行业恰恰与这两项任务息息相关。从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十八大”中外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可以看出,政府对各地楼市的市场及政策变化高度关注,下一阶段将继续巩固调控成果,对自住与投资投机需求的差别化政策将继续实施。[详细]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仅上半年,全国就有30多个城市进行政策微调鼓励合理需求,且多为公积金政策松绑,还有调整普通住宅标准、减税或补贴、户籍放松等方面。有些城市调整两次,如武汉、厦门不仅调整了普通住宅标准,还调整了公积金政策…
转而下半年,上海、北京、山东、武汉、广州等省市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纷纷响应中央坚持调控不放松精神,强化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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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政策
摘要
1月11日
贾康:今年房产税改革是重头戏 或成财源支柱
"今年我国将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和税制改革,资源税、房地产税将是重头戏。" 1月10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作出上述判断。此前不久,贾康曾指出:房产税将成未来财源支柱。
1月15日
新土地管理法有望今年出台
历经多轮修改的新《土地管理法》已上报国务院。新《土地管理法》将大幅提高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2月1日
温家宝两年五提房价合理回归 限购仍是主旋律
在1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今年六大重点工作部署传递出这一信号:限购仍是主旋律。
2月7日
芜湖
鼓励和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继续落实好居民自住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利率优惠政策
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财政部门再给予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财政部门再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2月11日
芜湖
《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布后,社会各界提出了有益的参考意见。考虑到该《通知》要求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完善之中,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决定该《通知》暂缓执行。
2月15日
住建部首次表态:地方政府不得擅调楼市政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地方政府不应试图调整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必须遵从中央的政策立场。上周安徽芜湖公布一系列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新政,其中包括对购房者货币补贴、免交契税等。四天后,芜湖市主动暂停了新政策的实施。去年10月11日,广东佛山成为首个明确提出放宽限购令的城市。但当晚11时24分,该市住建局紧急发文,决定暂缓执行。
2月18日
央行:2月24日起,下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22日
上海市
上海市房管局称,所谓上海户籍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上海常住户口,包括持有上海长期居住证连续满3年以上的居民家庭。即持长期居住证连续满3年的家庭和上海市户籍居民一样,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买一套。
3月28日
住建部副部长:将坚持房地产调控方向不动摇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28日在上海表示,将坚持房地产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央各项调控政策措施。
4月10日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政府申请强拆须先评估稳定风险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如果补偿明显不公,法院不能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这个总共11条的司法解释,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4月
二三线城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南昌、蚌埠、新疆克拉玛依、遂宁、日照、信阳、大连、滨州、常州、郑州、南宁等二三线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额度在15%至25%不等。
4月24日
住建部调研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 使用范围或扩大
目前住建部正在各地就公积金条例的修改进行全面调研,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另据悉,公积金针对购买首套房的扶持政策目前仍由各地自行制定,住建部暂不会对此出台统一政策。
5月8日
扬州
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5月
多地放宽公积金贷款
芜湖、池州、漳州、永州、莆田、临沂、重庆等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
5月18日
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2年5月18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5月23日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发改委召开全省经济形势座谈会,传递中央精神,明确国家层面有“两个不可能”:不可能出台像2008年底那种大范围、大规模的4万亿投资政策;不可能松动房地产政策。
5月25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5月25日,上海证券报报导称“传厦门楼市政策微调多类人群有望获再购房资格”,引起众多新闻媒体转载。为避免在社会上引起误解,在此,我局郑重澄清,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继续实行限购不变,不存在“微调”说法。
5月30日
湖南发改委
湖南发改委信息中心副主任田拥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湖南出台楼市微调政策的报道并不属实。他强调“湖南发改委从未研究楼市救市措施”。
6月8日
央行三年来首度降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6月12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租金低于市场价格
6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6月18日
别墅类房地产首次进入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首次列出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标准与国土资源部近两年为规范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对用地容积率控制标准作出的限定保持一致.
6月26日
河南省官员否认调整楼市政策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凡家庭名下无房产登记的均视为首套房,首套房利率更优惠,加大信贷支持建设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的企业,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
7月1日
40城住房信息联网上线 住建部拟扩围全国联网
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大限已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尚未公开通报该项工程的进展,"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则在私下里向两家专业财经媒体透起风来——目前完成个人信息联网的城市已超过40个,最终的首批联网城市名单尚需上报国务院定夺。
7月10日
房产调控三大趋势:长效机制 住房保障 有效监管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回暖,持续一年多的"最严"房地产调控将怎样继续引人关注。月初,温家宝总理在江苏常州调研时就房地产调控再次表态,"要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工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决不能让房价反弹,造成功亏一篑。"
7月14日
珠海楼市松绑一夜叫停
13日,有消息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取消限价,且部分地区取消限购。仅数小时后,该局主要负责人向媒体透露,由于种种原因,“双限令”松绑计划被叫停,珠海楼市双限政策维持不变。
7月26日
全国33个城市已对楼市"微调" 市场再入敏感期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回暖,持续一年多的"最严"房地产调控将怎样继续引人关注。月初,温家宝总理在江苏常州调研时就房地产调控再次表态,"要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工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决不能让房价反弹,造成功亏一篑。"
7月27日
上海"新沪六条"出台 限购再次从严
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条款政策的通知》(即"新沪六条"),其中明确提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住房政策确定的各项操作口径。主要包括严格二套房认购标准、公寓式酒店严禁分套销售、加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监管等。
8月1日
中央要求坚定不移调控楼市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指出,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防止房价反弹。
8月2日
义乌:从未宣布取消限购令的实施
关于“义乌住房限购取消长达7月”消息,浙江省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对媒体表示,义乌市房产局正在调查此事,若媒体报道属实,将会问责义乌市相关负责人。
浙江省义乌市建设部门2日表示,义乌市从未宣布取消“限购令”的实施,今后仍将坚决贯彻执行既定的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不放松。
8月20日
楼市调控政策执行不力地区要问责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16个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8月21日
多地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部分城市提高至八成
二线城市的典型代表武汉近日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最为引人注意。新政策规定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人最高可以申请到八成的贷款。也就是说,只需支付两成首付,贷款人就可以轻松买房了。
8月24日
住建部:个别地区房地产放松限购已被责令整改
对此,国务院督察组已向有关地方政府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要求出现放松调控政策的地区立即予以纠正,并强调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放松调控。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国务院要求,正在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强化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8月29日
发改委:下半年要稳定调控政策 防止房价反弹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小套型住房供应,防止房价反弹;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避免不实信息炒作误导。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
9月12日
深圳市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此外规定还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该规定自2012年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9月23日
房产税铺开已不可避免 年内扩容可能性不大
历经数轮房地产调控,每到市场僵持或者略有拐点迹象产生的时候,房产税都被看成压倒高房价的最后一根稻草,有关房产税,该不该征收,怎样征收,何时征收的争论更是莫衷一是。
9月24日
多地预售证审批从严 专家称抑房价反弹压力犹存
与叫停土地拍卖相对应,近来各地住建委从严批审预售证,对新入市项目的数量、定价等均有所控制。9月24日,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通过官方微博披露其高价房"限售"政策,其中包括从预售角度对部分高价楼盘限制预售。
9月27日
济南调整公积金政策:首套及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出台新规,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等多项政策进行调整。新规从10月8日起实施。
9月29日
武汉加强楼市预售款监管
武汉市房管局日前宣布,将于10月启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房管局、银行和开发商将签订第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监管账户,用于存放购房人所支付的购房款。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发市场处处长刘震介绍,推行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商非法挪用购房款。
10月8日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规定自2012年10月8日起实行,调整后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25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为20万元);还规定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到20%,90平方米以上的仍为30%。
10月8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
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切实稳定住房价格,满足各类购房需求;
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
10月09日
业主交换价格相等房屋税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10月09日
中央追加50亿元2012年补助公租房及棚户区
首中央财政追加下达2012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5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0月11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县级政府房管部门
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被列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机关由原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10月22日
陕西严控商品房利润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10月24日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自2012年10月20日起,二手房(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10月29日
香港推楼市新政 严控外地人炒房
香港把额外印花税的适用期从两年延长至三年,同时提高额外印花税的税阶。如果购房者在买入房产半年内出售,征收率从15%增加到20%,超过半年但不满一年的,征收率从10%增加到15%,超过一年但不满三年的,征收率从5%增加到10%。此外,为了抑制外地炒房客以及公司买家,香港将征收全新的买家印花税:外地人士以及所有公司购买香港住宅时,除了缴付一般印花税以外,还要额外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
11月1日
镇江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行。该政策规定:
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根据首付后剩余房款的金额确定贷款额度,但借款金额不突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
进一步加大对新就业人员住房消费的扶持力度,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还贷。
11月5日
中山市公租房实行积分制
中山市发布《201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根据该规定,通过积分制申请公租房的人员积分累积超过60分后,可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公租房排名。
11月13日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调控未考虑放松
房地产市场总体朝着调控预期方向发展,调控政策未考虑放松———这是12日从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出来的信息。
11月19日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出台 明年1月1日施行
为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制订《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管理。
11月22日
个人住房房产税将在全国推开
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固定性、经常性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征税,将资本所得和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作为分类所得按次计算征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1月23日
十八大明确楼市发展双轨制
根据十八大报告,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11月30日
济南市公租房保障标准正式发布
11月30日,济南市公租房保障标准正式发布。公租房申请准入门槛降低,取消了收入和户籍的限制,这也是外来人员首次纳入济南市住房保障范围。11月30日起,济南将启动公租房申请分配试点,17个项目6110套(间)房源将推出参与试点。
12月3日
将简并房产交易税种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称,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等。在二手房交易环节,涉及的税种则包括卖房者要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教育附加费等,买房人要缴契税、印花税等。
12月16日
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透出的信号非常明显。要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
 
央行、住建部等支持首套房
 
货币政策微调力度加大
 
 
3000亿
中央财政提前下达逾3000亿资金
  自10月份以来,中央财政已经下达多项2013年涉及社保、卫生等方面的预算指标和资金,合计达3429.78亿元。…[详细]
500万套
今年500万套保障房任务提前达标
  今年1-10月,全国城镇保障房工程新开工722万套,基本建成505万套。这意味着2012年保障房新开工和基本建成量已经提前达标。… [详细]
1400万套
"十二五"保障房建设目标确定
  7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全文》,共确定了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 [详细]
中央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力度加大
 
保障房融资多样化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容在即:经营性物业或被征税
人均住房超40平米 征房产税须慎之又慎
   每一个新税种的征收,都会引来公众的围观。一者,缴税西方被比作和死亡一样都无法逃避的事情,房产税的征收自然也会关系到众多公民的切身利益;二者,当下而言,税负已经成为民生之痛,虽然传言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二”消息并不能证实,也不能完成证伪,但不可否认的是,许多人、许多企业已经感受到了税负的压力。 [详细]
社科院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征收房产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今日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2/2013—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报告,报告从财税视角设计了一套适应中国新型城市化进程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简称“财经院方案”。报告指出,如维持当前的建设力度,中国住房市场的总量供求矛盾并不突出。当前中国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即高房价超过居民支付能力;保障性住房供给比重较低。未来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将不能仅仅着眼于现有城市户籍居民而应覆盖到在城市居住的所有居民。[详细]

2012年房产税扩围屡出消息屡遭否认
颇为吊诡的是,此番房产税扩围声渐起的源头之一,同样来自官方。此前的8月2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转载的一则报道称,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这篇文章还言之凿凿地称,此次试点的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不过,该篇报道随后被国土部网站撤下。 [详细]
2012年11月两湖房产税试点低调进行
10月突传湖南、湖北第二批房产税试点暂停,一石激起千层浪,同时,针对房产税改革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法理问题、重复征税问题、征税目标问题等,均未有共识性答案。 记者多方采访获悉,最新的进展是,第二批湘潭、鄂州两地仍然在低调开展试点准备工作,其中鄂州方案已上报,湘潭方案还不明朗。[详细]
2012年11月社科院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征税
按中国社科院的建议,人均住房超过40平米就要缴纳房产税,这意味着,如果一名单身青年购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或者夫妻二人购买了一套90平米的房子,抑或一家三口住着一套130平米的房子,他们就得缴纳房产税。恕我愚笨,不太明白社科院的建议道理何在设定40平米这个界限的依据何在。[详细]
2012年12月房产税扩征方向已明确
对于有关“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所有住宅开征房产税,预计每年房产税规模约为5000亿元”的报道,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昨天向本报记者证实,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锁定,房产税扩征只是时间问题。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同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税率和起征点应允许各地间存在差异。[详细]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更务实
供应计划缩减,但仍高于过去几年实际供应水平
供应计划缩减,但仍高于过去几年实际供应水平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公告称,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7.26万公顷,相比去年计划供应的21.8万公顷减少21%,相比去年实际供应增加38%。早在今年2月国土部发布通知,指出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2010年和2011年,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分别达18.5万公顷和21.8万公顷。 [详细]
住房用地供应八成用于保障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
住房用地供应八成用于保障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
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拟供应13.69万公顷,占总量79.3%,与去年实际的10.88万公顷相比增加25.8%。去年开工1000 万套保障房,保障房用地落实4.81万公顷,今年保障房用地拟供应5.01万公顷,能够落实 2012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的目标任务。[详细]
2009年-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情况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实际供应

(万公顷)

计划供应

(万公顷)

实际供应

(万公顷)

计划完成率

计划供应

(万公顷)

实际供应

(万公顷)

计划完成率

计划供应

(万公顷)

相比2011年

计划供应

相比2011年

实际供应

8.2 18.47 11.5 62% 21.8 12.5 57% 17.26 -21% 38%

数据来源:CREIS 中指数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11年国土资源公报

土地监管加强,强化楼市调控不放松预期
合理增加普通住房用地,确保保障房用地
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确保保障房用地
为确保今年住房供地计划顺利落实,公告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不同地区住房市场形势研判分析工作,对房价上涨过快、 计划实施缓慢的地区要督察指导;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 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继续对保障房用地实行责任考核;加强土地市场违规检查。其中,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确保保障房用地,为近几年土地监 管工作一贯的重点。土地市场加强监管,继续贯彻中央坚定...[详细]
201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
主题 主要内容
加强住房市场督查力度 1.加强对不同地区住房市场形势研判分析工作,对房价上涨过快、计划实施缓慢的地区要督察指导。
2.加快供应节奏、加大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督察力度。
控制高档住房用地 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确保保障房用地 1.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特事特办、加快审批,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鼓励在商品住房小区多安排配建,以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和工作,减轻新建设施配套成本压力。
2.继续对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建设情况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由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全责。
加强土地违规检查 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公告审核制度,掌握拟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制止违反单宗出让面积规定、捆绑出让、“毛地”出让和容积率低于1等违规出让行为。
实现土地有效供应 1.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以按时开竣工为重点,做好住房用地供后开发利用中存在问题的预警、巡查、督办、反馈、通报工作,切实解决好已供土地开发利用能够闲置土地、违法转让、擅自改变用途性质、违法合同条款建房等问题,实现土地的有效供应。
2.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例行督察等工作中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监督检查。
资料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综合整理
策划制作:聊城搜房网 资讯中心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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