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物业将按等级收取服务费 将实行三级监管
三峡商报 2013-08-28 09:42
[摘要] 8月27日下午,记者从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物业管理中心下移,建立以区为主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市、区、街道三级监管、服务和联动的网络体系。
8月27日下午,记者从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物业管理中心下移,建立以区为主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市、区、街道三级监管、服务和联动的网络体系。
据了解,宜昌市城区现有住宅小区约810个,总建筑面积约2140万平方米。截至2013年6月,城区352个住宅小区,1520万平方米实行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社会化物业管理服务,319个住宅小区、453万平方米采取单位自管、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相结合的模式管理,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3%。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市还将积极探索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既要充分发挥物业协会在调处纠纷方面的作用,建立“统一受理、集中梳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的“一站式”化解物业纠纷的工作机制。同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据了解,从2011年起,市房管局经过两年的调查和研究,目前已完成了《宜昌城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编制工作,下一步将主动与物价部门对接,实行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的意见,按等级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建立与物业服务体制相符的价格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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