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转租房屋该如何缴税 4 0

笑语思思 0

个人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文件还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文件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次序作了调整: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文件强调对“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并不矛盾。财税〔2000〕125号文件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承租住房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应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符合规定的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的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以每次(月)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扣除税费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及其附加方面:对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同时按所在区域的征收率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对融资租赁行为是按照差额计征营业税,但是对于房屋转租行为是否也可以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目前还没有规定,所以仍需按全额缴纳营业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其他房屋租赁仍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而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省级税务机关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个人房屋租赁适用(营业税)的起征点。如江西省的起征点是1000(含)元,纳税人的营业额未达到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政策对转租房屋的个人纳税人来说,同样适用。 印花税方面: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租赁房屋按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算。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2008年3月1日前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按千分之一征收印花税。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房屋租赁合同仍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上述政策对转租房屋的个人纳税人来说,同样适用。 房产税方面: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产权人出租房产的,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于转租行为是否要征收房产税,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政策明确。 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等。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市民王先生转租市区内的一套住房,于2009年12月1日取得11月份的转租收入6000元,支付租金4395元(取得税务**),没有修缮费用支出。当地规定租赁住房要按租金收入1%。缴纳防洪保安资金。则转租住房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为:6000×3%÷2×(1 7% 3%)=99(元),转租住房应交防洪保安资金为:6000×1‰=6(元)。转租住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也免征印花税。因此,转租住房的纳税人,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99-6-4395=1500(元),由于余额不足4000元,应减除8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500-800)×10%=70(元),王先生转租住房总计应缴税费为:99 6 70=175(元)。 [详情]

查看更多
房天下知识 专业、实用的房产知识平台
买卖二手房时,你得知道这些花费!不看后悔系列!

买卖二手房时,你得知道这些花费!不看后悔系列!

       二手房交易不仅涉及房款,还有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率为3%至45%,契税则为3%至5%。 [详情]

看房选房   2024-04-25 14:59
查看更多
实时资讯 最有内容的权威发布

大利好!北京楼市又放大招,今起实施

      继上个月取消离婚限购政策后,北京楼市再出新政。 经多家媒体确认, 4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关于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 (以下... [详情]

赵秀池   2024-04-25 15:25:40
查看更多
房源推荐 做你忠实的倾听者
新房直通车更多>>
二手房直通车更多>>
延伸阅读 换一换
房产税实施细则 房产税法 房产税实施 税法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 新税法房产税 房产税条例 房产购置税 新房产税法 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遗产税 房产赠与税
购房工具箱 按揭

贷款查询:

贷款类别: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组合型贷款
根据面积、单价计算
  • 单价: 元/㎡
  • 面积:
  • 按揭成数:
根据贷款总额计算
贷款总额:
商业性:
公积金:
按揭年数:
贷款利率:
%
% 商业:
% 公积金: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还款方式:
收起结果
计算结果:
房款总额:
贷款总额:
还款总额:
支付利息款:
首期付款:
贷款月数:
月均还款:
以上结果仅供参考

公积金利率(单位%)

年限 1-5年 5-30年
15年5月11日 3.25 3.75
15年3月1日 3.50 4.00
14年11月22日 3.75 4.25
12年7月6日 4.00 4.50
12年6月28日 4.20 4.70

商业贷款利率(单位%)

年限 1-5年 5-30年
15年3月1日 5.75 5.90
14年11月22日 6.00 6.15
12年7月6日 6.40 6.55
12年6月28日 6.65 6.80
大家还在看 换一换
长沙别墅楼盘 如何查询购房合同备案 公积金贷款 湘潭二手房交易税费 西班牙二手房交易税费 望城二手房交易税费 新乡二手房交易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