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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州户口,5年以上广州社保,离异,女儿抚养权归我,在花都有套与前妻共同持有的房子,离婚协议规定,女儿满18周岁后,房子过户给女儿,请问我这种情况,房子没有过户给女儿之前,我可以在广州限购区域买房吗?

wap72021320202018-08-29 1
郑大源

2018-08-30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20.00,已有822人围观

不能买房,

你可能觉得你的房子是给女儿代持的,但是审核限购政策是看当前名下是否有房,而不管明天这套房子归谁

即便你的房产证是你的,离婚协议写了房子给你前妻,尚未过户给你前妻之前,你依然无法买房的

所以当前,你想在限购区买房

一解决当前房子归属。

二找一个广州户口的结婚,就可以购买二套了

要不当前限购政策下,你只能等女儿十八岁了

追问:

请问当前有哪些方法可以解决房产归属问题呢?谢谢你!

回答:

你们可以定一个协议,房子归你前妻,然后将你的名字去除,然后你就可以买房了,等你女儿满18岁,房子从你前妻过户给你女儿

郑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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