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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于2001年用拆迁补偿款9万余元在南京市建邺区南苑新村购得2室一厅住房权房产一套,房屋性质是房改房,产权是雨花区房产公司。前任房主也是住房权,现我父亲想过户到他自己名下,并办理产权证。前任房主目前名下有多套房产,对过户和办理产权证费用有影响吗?请问办理流程,以及需要缴纳哪些费用?谢谢!

passport47059538292018-07-22 1
bnewhous62

2018-07-23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19.90,已有3024人围观

你的意思是你父亲买房的时候,没有拿到房屋产权,现在这套房的产权是在雨花区房产公司手中,还是在前任房主手中?如果是在前任房主名下,说明这套房已经完全私有成商品房了,所以不涉及土地出让金。但由于不是唯一住房,所以有个税。个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20。
个税是由卖方缴纳,买方需要缴纳的主要是契税,契税税率不同,一般是1,1.5,2,具体税率要根据你父亲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如果是首套房,90平米以下的,契税是1,90平米以上的契税是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和以上的,契税分别是1和2。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楼市微观察”找到我。

bnewhous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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