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问题详情

2017年1月在花都自由人花园与开发商订购了一套小三房特价顶楼,当时明确告知开发商没有购房资格,但开发商依旧与我签订了认购协议书,交了5万定金,也给我提供了一些信息,我开始考试入户,现在一年了,我入户了,现在开发商单方踏定房子,并要求我以新的市场价购买,或定金不退,我没有收到踏定函,我现在该怎么办

fang38486277112018-04-25 5
郑大源

2018-04-25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20.00,已有2126人围观

当初,你在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缴纳定金,认购这个房屋,一年之后取得购房资格,则开发商应当与你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拒不签订,构成违约。

分析如下:
第一点,你们之间已经签了认购书,这是一个预约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受法律保护。

第二点,现在开发商由于房价上涨,准备退定,是典型的违约行为。

第三点,开发商有义务与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开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如果有必要,建议你进一步咨询律师得到更多帮助

郑大源

郑大源运营维护的南方房产,为你提供诚恳专业实在的问答,提供买卖房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二手房交税,按揭,赎契

向他提问

推荐回答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