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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专家我是2012年全款买的回迁房,面积是56平米,在北京朝阳区,房产证一直没有下来,我听中介说如果房产证下来需要我提供(1.6万X56=89万)的资金做银行监管,还有20多万的税款,才可以办理房产证,请问是这样么?如果做资金监管办完后资金打到卖房人手中,卖房人不退款或少退款,我怎么维权?谢谢专家

fang72877973592018-04-13 1
小胖大少

2018-04-16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2.99,已有2535人围观

2012年全款买的回迁房,当时是否已经把房款结清?
假设已经结清,现在主要问题集中在原房主拿到房产证如果给你过户的问题,处理过户相关税费,你是不需要支付给卖家任何钱的,这是假设你在2012年购房时都谈过的前提下。
现在中介让提供资金做银行监管只是模拟一次交易过程,为了办理过户做准备,这件事应该在2012年你买房的时候就该想到并与对方协商好如何提供这笔资金的问题。
如果当时你们没有协商,那就现在协商,但是这个时候,你是弱势一方,卖家完全不会管你这个监管资金从哪来。
从你的提问来看,你有足够的资金,只不过是担心以后卖家配合退款的问题。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和卖家协商了,该怎么退款就怎退款。现在关键是你没得选,钱不给到卖家账号,你没法过户,给到卖家账号,你又担心对方不退款,我建议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去解决这笔钱的问题,找律师做个公证,约定好操作方式,双方以协议的形式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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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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