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二婚的。2008年,我买了一套房子。面积为143.85平米。我和妻子是2016年结婚登记的。她娘家在她的名下,有一套按揭房。家庭成员有她母亲和一个侄儿,由于经济原因我把房子卖了,但房产交易所。说房子不能算唯一房,要交1%的税。请问我的房子算唯一房吗,谢谢
wap258664984420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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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飞仙
2018-02-18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2.00,已有557人围观
你好,首先指出:本次出售房产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确实不能算作唯一住房。
两个概念不要混淆:
1:就财产(房产)的"归属"而言,按照我国新婚姻法关于此方面问题的解释,其中有一点提到如果是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配……
2:就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产数量而言这样认定……登记在自己或其家庭成员(您的妻子是您家庭的成员之一)名下的住房,都认定为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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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刚刚提问过泰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先过户,再审核面签发放批贷函的问题,买家不接受抵押其他房产给我或者提前把余款放在第三方等一切方法,只同意签补充协议,我是完善补充协议好还是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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