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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二婚的。2008年,我买了一套房子。面积为143.85平米。我和妻子是2016年结婚登记的。她娘家在她的名下,有一套按揭房。家庭成员有她母亲和一个侄儿,由于经济原因我把房子卖了,但房产交易所。说房子不能算唯一房,要交1%的税。请问我的房子算唯一房吗,谢谢

wap25866498442018-02-15 0
天外飞仙

2018-02-18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2.00,已有557人围观

你好,首先指出:本次出售房产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确实不能算作唯一住房。

两个概念不要混淆:

1:就财产(房产)的"归属"而言,按照我国新婚姻法关于此方面问题的解释,其中有一点提到如果是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配……
2:就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产数量而言这样认定……登记在自己或其家庭成员(您的妻子是您家庭的成员之一)名下的住房,都认定为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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