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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父母用乡下房子拆迁后的折迁款买了两套商品房,其中一套写了证明(没有去公证处公证,但在房屋交易所存档了)办于刚结婚一年的我名下,房产证上也是我一个人名字,现在我和我老婆在办离婚,请问这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wap82075273392018-01-15 6
黄志杰

2018-01-16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9.99,已有415人围观

如果是婚后过到的你名下的,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过户到你名下的,属于你的。但是如果你父母可以给出这套房的缴款证明,在法院判决的时候,房子是有可能会判给你父母的。

黄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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