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和前夫在14年11月共同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新房。在15年年底交房了,16年2月提交的资料。然后今年6月我们离婚。房产证至今未办下来。目前贷款前夫已全部还清。我想请问,现在我买房能查到我购买记录吗?算二套房?只能等房产证下来更名过户后,我买房才能算首套房吗?
soufun-s11172185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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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楼市六点半
2017-12-01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5.00,已有423人围观
您好,感谢提问!
由于每个城市对于首套界定不太一样,所以只能区分回答。
现在限购政策比较严厉,大城市认房认贷的情况很多,在认房又认贷的前提下,您家庭有过公积金贷款的记录,按理说近几年的贷款记录银行是可以查到的,你可咨询银行是否可以查到。如果有贷款记录,那铁定会按照二套算。
有的城市,如政策限制不太严格的城市,如果你贷款已经还清,仍旧可以按首套算,不管你是否有过贷款记录。在这种城市买房的话,您还是有望按首套算的。
以上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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