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买家,在中山买了二手房,二手房签完合同后,发现合同不完善,在违约责任部分,并未提到卖家如违约需要多少天内还清买家所有支付款,请问如果发卖家发生违约现象,法院会判卖家全额返还我所有支付的楼款吗?如果会,要多久呢?
打猪草的二丫201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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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大少
2017-07-09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9.99,已有565人围观
你好,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般都是通过中介签订合同,中介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很多条款都是定好的,违约责任也是必备的条款!一般情况下,违约一方赔偿对方定金两倍或者总价款的20%,具体赔偿需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你的情况我判断你可能是私下签订的合同,或者中介操作不规范。根据你的提问,你提到法院判决,如果卖家违约,法院肯定会支持你的诉求,判决卖家退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并要求卖家赔付违约金(如果你们合同有约定违约赔偿的话)。具体退还和赔偿时间就得看判决的时间,法院案件多的话,你们审理等待时间就长,反之就快一些,视当地法院情况而定,另外,如果判决结果下来,卖家如果不认可,可能会提起上诉,那么时间就更久,一年半载都是正常的。所以,建议不要轻易走诉讼途径,最好请律师介入,私下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