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福利院被他人领养,我的收养关系是合法收养吗?我还能代位继承我祖父的房产吗?
我父亲是江苏省如皋人,1946年入伍,1963年转业到安徽宣城,1967年文革去世,我是遗腹子1968年出生时我母亲被关押,我被一位医生从社会福利院领养,办理了相关手续,其抚养一个多月后,转与其在山东没有生育能力的姐姐抚养,我在山东上了户口,分了土地,名字也改了,1989年【22年后】我通过公安局找到我生母亲,当时也没有将户... 展开
其他答案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你与你的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终结。因此,你现在无权继承你生父母方的财产,但是你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一旦解除,你与你生父母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恢复
2015-04-09 09: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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