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局规划出来的建设方案与本地块修建性
县规划局规划出来的建设方案与本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不一致,因该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规定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5米,而规划局出来的建设方案退让道路红线只有3米,使人行道无古中断、任意缩减。现建设施工方已按这违法的方案在施工,我们想告县规划局违法是否可以?(我们想打官司,请有意代理的律师与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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