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济适用房,现在领取产权证又让补交大修基金跟契税,这合理吗?
2009年10月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住房认购书,2010年9月交的大修基金,契税等接房入住(当时大修基金按照房屋总价百分之3收取的,契税按照百分之1收取的),住现在2015年可以领取产权证,又要补交大修基金跟契税.因为大修基金应该按照电梯房每平方80,契税按照百分之1.5收取,原因是因为产权证是现在才办的,所以大修基金应该按照平...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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