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去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抵押手续
只是双方协议上以某处房产作为抵押,作为还款保证,此处房产是商业用房,不是居住房,到协议还款期限满了,欠款方如果无法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吗? 问题补充:已经将产证作为抵押,因为没有土地证,房产交易中心不受理。没有做公证会有问题吗? 虽然不具备抵押效力,但我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是确立的吧?到时候要钱总行的吧?
其他答案
如果没有通过房地部门做抵押登记又没有做公证的话,你们之间只能确认为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他所抵押给你的房屋产权证对你没有任何价值。依据合同法,如果你们所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那么是理所当然的。但要看他有没有能力了。你的风险很大,最好考虑清楚!!!
2008-04-25 18: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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