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抗议河北新东方房地产公司违规交房我们是石家庄高新区珠峰大街想象国际项目的购房人、准业主,该项目是由河北新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和销售的。我们都想尽办法依据合同及时交清了所购房屋的房款(最早的购房着2011年5月都交付了部分房款),售房合同上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两年多过去了,眼瞅着交房时间日益... 展开
——强烈抗议河北新东方房地产公司违规交房我们是石家庄高新区珠峰大街想象国际项目的购房人、准业主,该项目是由河北新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和销售的。我们都想尽办法依据合同及时交清了所购房屋的房款(最早的购房着2011年5月都交付了部分房款),售房合同上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两年多过去了,眼瞅着交房时间日益迫近,开发商却未能竣工、验收所开发的房屋。现寒冷的数九之天,开发商仍在抢工建设,这样施工环境和抢建心态,房屋质量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实在担心后怕,但更令人惊诧和愤恨的是开发商竟在此时向我们发出了交房通知,并在报纸上刊出收房公告,要求元月一号起的几天之内收房完毕。对此我们购房人强烈抗议开发商的违规与蛮横行为,郑重声明不接受未竣工完毕、未验收合格的房屋,殷切盼望政府主管部门对开发商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践踏合同的行为予以制止与惩处。我们的理由是:一,从现实情况看,小区元旦前两天尚未施工完毕,不符合交房条件。1、一些楼房的一二层外立面没有施工完毕,入户单元门没有安装,入户大堂房顶还在装修,可视对讲系统更不见影子。2房子没水没电,正式用电的电缆甚至都没有敷设完毕,工人说连变压器也没安装。3小区房屋的室内状况、弱线工程完工情况不祥,但也看见有人从室内往外扔材料。4小区的绿化没有完工,工人直接把草皮铺在含有大量建筑垃圾的土层上;好多景观灯都没有安装,只留着线头;雨污水井,阀门井还有很多没有加盖盖子;小区电动大门没有安装。5小区的凉亭,车棚没有施工完毕,水系上也没有看见一座拱桥。6、小区地下施工情况不详,但有人往里搬运大门。从这些情况看,开发商根本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现在的房屋根本达不到房屋的各项正常使用功能,因此我们实在无法收房。二、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小区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1、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第五十八条也规定“(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付使用”。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也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对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也做出了规定。3、我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我们所购买的房屋每栋面积都在一万平米以上,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属于必须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项目。我国的规划法、环境保护法也都有房屋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发商的强制交房,严重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侵害了我们购房人的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购房人决不草草收房,否则我们的行为只能是对违法者的怂恿和支持;只能造成贪婪者的欲望野蛮膨胀;也不利于执法部门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制止与查处,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三、对合同书中交房条件的异议开发商拟定的正式合同条款,很多都是格式条款,对于购房人来说,我们只有签字的义务,根本没有协商的权利。开发商没有选择示范性合同文本约定的交房条件,而是自拟了交房标准——“5、该房屋通过开发商组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