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父亲有一套房产,未满五年,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证的日期比后来再婚的日期要迟。2、现在父亲想将该房产过户给儿子和老婆,儿子90%,老婆10%,儿子自己头上一套房产。如果走交易的话,儿子和他后妻作为共同购买人,然后约定份额即可,但是税费应该很高(5.6%+3%+1%=9.6%)。问题一、走赠与的话,问题是,这套... 展开
背景:1、父亲有一套房产,未满五年,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证的日期比后来再婚的日期要迟。2、现在父亲想将该房产过户给儿子和老婆,儿子90%,老婆10%,儿子自己头上一套房产。如果走交易的话,儿子和他后妻作为共同购买人,然后约定份额即可,但是税费应该很高(5.6%+3%+1%=9.6%)。问题一、走赠与的话,问题是,这套房产虽然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办理赠与的时候,房产局会不会认为其中还有50%是后妻的财产,只能办理该房产中的50%的90%和10%的赠与呢?虽然房产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问题二、另外,办理赠与之后,房屋出售,直系亲属是不是也要交所谓的20%的房产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呢?还有赠与合同办理之后是否可以反悔?请专业人士解答下困惑。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