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北京郊区土地宅基地确权申请书受理后,申请人能撤销吗?补充证据后,能再申请吗?

黯言|2013-06-08 06: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徐洋xa

要想找实惠并且照片效果好的可以去玛奇朵摄影工作室看看。
2014-08-27 00:37

merry_leung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有对土地的使用进行登记先造册的责任。所以我认为你的申请被受理后,应该不能撤销。如何确实不想进行登记了,可以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三)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四)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五)其他依法不 展开
2013-06-08 06:4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