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90天交房,选择终止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本人于2012年6月份贷款买了套商品房,合同上表面交房日期为2012.12.31日,首付款及办房产证、维修基金的钱全部交给售楼部,并于2012年8月份开始还贷款。合同上注明若开发商延迟90天交房可以选择终止合同,现在90天已过,我准备选择终止合同,请问改怎么赔偿?银行的利息,违约金,办房产证的钱都能要回来么?
其他答案
您好,问题答复如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延迟交房,已经构成实质上的违约,你可以看下你们的购房合同上,对于违约责任约定的承担方法,以此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高级人民法院的商品房买卖解释和经济合同法有相应的规定。我是知道id 律政盲流。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
2013-08-13 12: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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