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同约定房租计算到交还钥匙日为止,房东收到钥匙并确认房内只剩下争议装修,法院判还付房租合法吗?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租计算到交还钥匙日为止,因市政工程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房东借口不收房子拒退押金,交接完全按房东要求留下装修交还钥匙,房东也确认铺内只剩下争议的装修物品,房子交接完成房东已经使用;几天后房东要求租房方放弃争议装修遭拒,东莞市第一法院却以租房方不妥协争议装修为由,判租房方交房未完,要继续付房租!合法吗?
其他答案
如果法院认定租赁合同关系已于合同到期后终止,却判决承租人支付到期后的“租金”,与法有悖。如果法院判决的理由是承租人未履行交房义务而给出租人造成的房屋空置损失(一般可参照租金收益计算),则该判决是有法律依据的。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2013-08-17 12: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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