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后反产的归属问题
其他答案
该房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可比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 展开
2013-08-20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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