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两个儿子,当时拆迁时候我和我老公没有结婚,我公公的户口没有在那里当时签到他单位去了,当时占地
我婆婆两个儿子,当时拆迁时候我和我老公没有结婚,我公公的户口没有在那里当时签到他单位去了,当时占地只有两个安置证,哥哥一套三室房子,我们一套三室的房子,现在哥哥不承认两老走他那里去住,他说两老的应该跟到我们一起住,请问这样说合理吗?两老的住处是应该在我们这边还是两边儿子的房子都有权利去住?
其他答案
这个事,首先不由房产而作为赡养导向,应该有我过法律规定对于赡养问题的方法解决,即子女双方有相同义务对老人进行赡养。因为我国法律内容有一很明确规定,任何人不能以不接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不认在前谁分得的财产多少而额定赡养义务多少,应以赡养单位将赡养义务合理分配。但如果要以房产法律为导向,房屋所有人是有绝对权力行使房有使用权的,所以他可以这么要求,不让老人入住。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一些帮助。
2013-08-22 10: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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