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到女方共同生活十六年,共同找钱来建房子,但房产证是老丈人的名字,现在老婆对我说对我一点感情...
我结婚到女方共同生活十六年,共同找钱来建房子,但房产证是老丈人的名字,现在老婆对我说对我一点感情都没得,就为一点家庭小事吵嘴,就以有病为理由不和我共同生活,她也不提出离婚,让我提出离婚,如果我提出就会把房产证改到她妹妹的名字,这样我就没房子了。如果她和我分居两年,法院就会判离婚,这样我就什么也没有了,
其他答案
假如你能证明这房子是你们两人共同建造的,那可以去请个律师,但假如你证明不了,又非离婚不可的话,只能叫女方给予你适当的经济补偿。
2013-08-23 09:02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