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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地下室未交付,能否撤销购房合同?

购买二手房时约定的地下室一直未交付,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原房主声称找不到地下室。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可以起诉原房主和中介,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返还支付的房款?
ask1336972471|2024-05-21 17: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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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时,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地下室未交付,属于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买受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或者请求解除合同。购房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如果卖方未按约定交付地下室,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在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房款。购房合同一旦解除,双方应当按照约定返还对方已经收受的财产。因此,购房合同中若约定的地下室未交付,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展开
2024-05-22 02: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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