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自行缴存公积金后的贷款问题
请问目前作为规培医师规培过程中,三甲医院单位帮忙缴存公积金,5月31日结束33个月的规培工作,单位缴存公积金(1190/月)到2024年5月(目前公积金总额3万左右),如果未能在6月找到工作,办理灵活就业由本人自行缴存公积金后,能否在9月正常两人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会受影响吗?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申请贷款时为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的,参与缴存时间累计不低于24个月并且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缴存。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缴存人从异地转入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但贷款前至少在广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6个月。贷款额度参照《广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指南》执行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 展开
2024-05-16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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