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辞职后公司另请了一位设计师,公司将请的设计师工资算到我头上(高薪请的人家)
我2012年3月20日合同到期,3月6日递交辞呈,公司批准为我办理了离职手续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我与3月12日正式离职(回家结婚),公司于7月2日告我没有提前三十日告知,工作没交接(已交接),让我赔偿6万,提交的证据是他们因为我的辞职新请了一位总监(工作任务还不一样)支付了高工资。还没提交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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