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住房公积金
有二个问题需请教: 1.我是2024/04/18 满50岁退休,我在退休后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来的及吗?因现在很难预约上。 2.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系统显示只能从2019年1月开始,可以吗? 3.我在同一天追缴二家公司的社保能操作吗,其中一家是从2006/07开始追缴可以吗? 感谢支持!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反映。如您所在区域无预约号,可预约其他区域申请办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具体地址,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被投诉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 展开
2024-03-07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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