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想再买房,男方给补偿,最后法院调解归男方,夫妻共同名下的房子,双方起诉离婚后女方是否能再起诉男方赔偿损失?
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房子是夫妻共同名下的,最后法院调解归男方,男方给女方一些补偿。但是离婚之后女方想再买房,这时女方就享受不到首套房的待遇和优惠。请问女方还能再起诉男方赔偿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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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女方想再买房,男方给补偿,最后法院调解归男方,夫妻共同名下的房子,双方起诉离婚后女方是否能再起诉男方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能再起诉男方赔偿损失,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共同名下的房产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或者判决归属于一方。如果法院已经调解决定将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女方在此房产上的权益已经被剥夺。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想再起 展开
2024-02-14 06: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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