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和当地街道项目部完成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双方也履行了合同义务请问这份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您好!我17年和当地街道项目部完成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双方也履行了合同义务,赔了我23万多,我的房屋也拆了。昨天街道项目部下通知让我返还4万8千多,理由是住改非部分缺营业执照,当时是协商解决的没有谈及营业执照的问题,我现在也没有合同了!时间过去六年多了,请问这份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还有街道要求返还钱款的理由能否成立。麻烦您帮...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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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您与当地街道项目部完成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双方履行了合同义务,这份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一种合法的合同形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因此该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影响,比如政府政策的变化或法律法规的调整等。如果您对合同的效力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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