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后离职,单位是否需要补缴员工公积金
本公司员工于2023年8月调增工资,承诺员工由调增月份起提升缴纳基数,并与员工沟通好于2024年7月,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缴纳基数,但员工于2024年1月提出离职,因未到可调整基数的期间范围,目前本公司仍按旧工资基数为该员工缴纳公积金,请问公司是否需要补缴员工2023.8-2024.1调增工资部分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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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尚处于2023-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应为2022年1-12月的月平均工资。贵司员工2023年8月调增工资不作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理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2-02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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