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父母老宅加盖新房老宅拆迁安置分得的涉案房屋怎么认定为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卖房怎样处置
由于在父母老宅加盖新房老宅拆迁安置分得的涉案房屋怎么认定为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卖房怎样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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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15: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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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由父母老宅加盖新房后拆迁安置分得的涉案房屋,其认定为共有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新房的建设必须是在老宅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在其他地方新建的;其次,加盖新房的费用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或者由一方承担但在建设过程中另一方提供了实质性的贡献。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能认定为共有房产。对于一方擅自卖房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涉案房屋被认定为共有房产,那么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处置该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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